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发布时间: 2016-08-10 作者: 来源:四川省人防办 点击: 次 字体:【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从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 85450400  传真:028- 85450400

投稿邮箱:scrf_gov@sina.cn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十二北街18号 邮编:61002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出申请。申请表也可到本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办公室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附件:

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申请人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指定提供方式

○电子邮件  ○纸面

获取信息的方式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备注: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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