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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防办完成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2-09 作者:李羿 来源:西昌市人防办 点击: 次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防办《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西昌市人防办积极对接税务部门,同时做好历史征管资料和数据的清理,完成了近两年征收数据、历史欠费等业务数据资料的交接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1月27日市人防办依法审批了西昌市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依法征收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9993.00元。根据市人防办出具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及费用核定表》,缴费单位自行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并于2月2日成功缴费,并打印了缴费凭证,这是西昌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政策出台后的第一笔。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防办还将主动对接财政、税务部门建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畅通征缴信息交换渠道,实现征缴信息实时共享,同时做好缴费人的政策宣传、优化缴费流程,提高缴费服务水平,切实把人防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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