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50号)规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规划建筑总面积计算,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它省定人防重点县(市、区)每平方米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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