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关于“新建的体育馆及配套用房是否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咨询,现回复如下。
一、新建的体育馆及配套用房不在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文件中提到的“公益建筑”之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中明确:“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任何建设项目首先应该坚持防空地下室“应建必建”。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和相关收费文件规定,符合申请易地建设的四项条件之一,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才可缴纳易地建设费。
感谢您对人防事业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