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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布机构: 公文种类:
索引号: 008283172/2024-00002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19
有效性:

四川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2个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国动办,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和合法性审查,20211119日印发的《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川人防办〔202188)、《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暂行办法》(川人防办〔202190)继续执行,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1119日,原文无修改。在继续执行期间,如国家出台相关新规定,从其规定,同时我办将及时组织对上述文件进行修订。

四川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1113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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