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2024年第24号令)有关要求,我办及时组织我省行政区域内防护设备企业,通过“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系统”开展线上资质延续、变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共16家防护设备企业完成资质延续或变更,取得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30年1月1日,企业信息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四川军盾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19;
四川慧鑫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22;
四川兴一达人防设备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24;
四川博瑞人防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30;
四川元信人防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31 ;
四川雄固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32;
四川红帆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33;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34;
四川鹏锦民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37;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GR0639;
四川泰昌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42;
成都龙虎光发门窗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45;
广汉市世纪互通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GR0648;
绵阳市宝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50;
四川恒劲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53 ;
四川安凯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0655 。
二、生产人防工程专用过滤器的防护设备生产企业(生产其他类型防化产品的企业暂不支持)可通过“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系统”线上申请办理《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
三、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国动办官网发布的《关于换证期间防护设备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即日起失效。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