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1-15 来源:省国动办 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人民防空领域技术迈进、装备迭代,激发经营主体、科研单位创新活力,引导有序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环节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发改国防〔2024〕1338号)。

二、主要内容

《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共5章17条,包括总则、基础研究、设(装)备研究、应用转化、附则。

第一章总则。阐明了制定《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的目的,强调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要坚持创新导向、发展导向和产业导向,明确科研类型主要包括基础研究、设(装)备研究。其中,基础研究侧重理论性研究、前瞻性研究,承担主体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为主,成果形式以标准范式、技术储备为主。设(装)备研究侧重人员防护、监测感知方面设备、装备研发,承担主体以经营主体为主,成果形式以新型产品为主。

第二章基础研究。强调国家和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将加强发展趋势研判,明确研究选题,采取直接委托、磋商比选、揭榜挂帅等方式选择优秀单位开展科研创新。同时,将参照课题研究相关规定对科研项目进行管理和经费分配,要避免对已形成研究成果内容重复安排,确保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装)备研究。强调要鼓励经营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占比,开展新型设(装)备研究,鼓励先进可靠技术军转民,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在人民防空中的应用,重点聚焦免(易)维护、平战高效转换目标,围绕轻量化、防锈蚀、长时效等方向。研发单位的知识产权将得到法律保护,并通过市场行为实现合理收益。

第四章应用转化。强调了设(装)备研究成果的鉴定、定型存档、产品纳入目录管理以及市场应用等环节的程序及相关要求,确保研究成果顺利投入运用。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市场选用新型设备,逐步淘汰、更新落后设备,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工程应优先选用新型防护设备。

第五章附则。明确《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自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本级人民防空科学研究管理暂行办法》(〔2017〕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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