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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构建高效顺畅的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体系研究

发布时间: 2021-08-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次 字体:【

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既是人民防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成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合指挥机构,建立人民防空指挥部常态化运行机制的基础。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是指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社区(有疏散接收安置任务的村、组)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工作机构。其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有效履行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问题。应努力构建高效顺畅的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体系,以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联合防空、城市综合防卫作战和防空减灾救灾的需要。

当前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的现状

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下发《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兼任同级人民防空工作站站长的通知》后,各级人防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人防事业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

极少数县级人防机构尚未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防法》)第7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因受自然地理、人口、工业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全省183个县(市、区),还有36个县未建立人防机构。

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机构建立缓慢。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意见》第2条规定:“基层人民防空组织是指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民防空组织。”省国防动员委员会《通知》第1条规定:“人民防空工作站是指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工作机构。”第2条规定:“在人民武装部加挂人民防空工作的工作站牌子”。全省有乡镇级行政区划单位4605个,其中:乡2023个(民族乡98个)、镇2229个、街道办事处353个。目前,仅建立基层人防工作站1700多个。

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机构人员均为兼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通知》第2条规定:“人民防空工作站站长由同级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人民武装部部长兼任。”各级人防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基层缺乏刚性约束;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防工作站站长主要精力用于经济、治安、民生、生态环境等硬性指标上,其业务素质能力和工作时间很难得到保证。

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机构工作经费难保障。因部分地区受编制及财务制度等限制,上级人防部门拨付给基层人防机构工作经费落实较难,工作开展没有保障。

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的基本原则及目标

《人防法》第46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城乡基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4条规定:“着眼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斗争需要,研究建立国家人民防空联合指挥协同机制,调整完善省级和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联合指挥体系,强化县(市、区)、城市街道(具备条件的乡镇)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意见》第14条规定:“调整完善省、市(州)人民防空联合指挥体系,重点加强县(市、区)、城市街道(乡镇)、重要经济目标单位、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防空工作应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组织健全、人员落实、职责明确、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努力实现全省、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四级人民防空防灾组织指挥体系的总体目标。”《四川人民防空事业发展“2510”战略规划》明确规定:到2023年,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重点社区四级人防组织指挥机构体系。这几份法律和法规性文件,为我们构建高效顺畅的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和开展基层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为此,各级人防部门应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几份法律和法规性文件精神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履行人防使命任务,始终坚持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防空为战争而生,战时防空是立身之本。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备战打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打赢和战斗力标准,各项建设向打赢聚焦和使力。在思维理念上,应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强化战略战备意识。在工作要求上,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抓住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这个重(难)点问题,切实把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这个长期性、结构性、艰巨性、基础性的工作打牢夯实,真正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上下贯通、政令统一,步调一致,便于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和指导,便于集中力量抓好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整体推进,坚决纠正和克服基层人防无组织机构、有机构不作为等问题。

加强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的主要对策

全省人防系统应认真贯彻落实“广元会议”精神,按照《四川人防事业发展“2510”战略规划》和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洪波提出的“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融入,积极作为”的要求,以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意见》《通知》为依据,以抓机构建设为突破口,以抓落实为重点,紧密结合本地的实际,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工作全面开展。到2023年,使我省基层人防(民防)工作,达到西部地区首位的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由于我国处于长期的和平环境,在部分干部和群众中滋生了和平麻痹思想,虽然近年来我们抓了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也在部分地区抓好基层人防建设试点等工作,但因各方面的原因,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缓慢,大多数都没有建立健全,缺乏人防工作的基础。各级人防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住以贯彻落实“广元会议”精神为契机,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汇报,积极争取他们和当地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依法把未建立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的单位,尽快建立起来,真正形成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人防组织指挥体系。

加强教育训练,提高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针对全省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干部工作有热情、业务不熟,工作难开展等实际,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等办法,加强教育训练。尤其是市、县两级人防办可采取先急后缓的方法,分专题、分课目组织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干部培训。充分利用召开人防工作会议、专业技术分队训练等有利时机,采取以会代训等方法加大训练力度。每年应有计划、分步骤地选拔一些同志到省、市、县人防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和院校深造学习。制定奖励措施,鼓励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干部或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千方百计地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以适应我省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工作。各级人防部门应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按照“战时应战、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要求,围绕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走融合发展之路,尤其是在思想上应认同融合,在计划、实践上应融合,在重大项目建设上应贯彻落实融合,在法规政策上应保障融合,推进加快推进人防组织、通信警报、防护工程、应急疏散、专业队伍等五个体系建设,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意见》赋予的11项职责,依法开展人防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开创我省人防工作新局面作贡献。

注重实际效果,搞好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的经费保障。面对全省乡镇(街道)、社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建设的艰辛探索,我们坚持经费跟着任务走,切实搞好其经费保障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意见》的要求,在财政预算中列支人民防空经费,每年按不低于本级财政收入的1人民防空建设经费。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工作经费除同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保障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给予一定补助,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活动经费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专项拨付解决。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把有限的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工作经费用在刀刃上,做到专款专用,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工作落到实处。省、市、县人防部门应根据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单位开展人防工作的实际,组织机关人员加强检查指导,尤其是在机构建设上应“帮”,在工作方法上应“传”,在具体工作上应“带”。对乡镇(街道)、社区已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构的,应将人防工作站站长履行人防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当地政府目标考核之中;对乡镇(街道)、社区未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构,或工作难开展、工作推进缓慢等,应及时邀请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商请政协委员进行调研,使全省对乡镇(街道)、社区人防工作全面发展和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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