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宣传
理论研究

创新思路 量质并重 推动人防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时间: 2019-06-14 作者:刘云安 吴杰 来源:四川省人防办 点击: 次 字体:【

   近年来,隆昌人防紧紧抓住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的历史机遇,以总量突破、种类配套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应建必建、应收必收”要求,狠抓防空地下室建设,城市防护工程体系呈现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善、量质并重的良好态势。主要概括为四句话:文件规划是前瞻,城建各家共把关。内部审批有体系,执法巡查好习惯。 

      一、做好“三个”文章,开拓人防工程建设新思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防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大,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就难以将应建必建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做好“建章立制”文章。2010年以来,先后以市政府、人武部名义,出台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的意见》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防护工程体系建设、人防工程所有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防护要求、平战功能转换工作、工程维护管理以及各类经济开发区、新区和高教园区的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为人防工程应建必建、应收必收,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做好“规划覆盖”文章。针对人防工程存量不足、配套不完善、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对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进行了编制,把城市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划为4片区,以城市为中心“一心四片、八组团,明确了各类功能园区的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专项工程建设指标,这样既保证了人员掩蔽工程及综合物资掩蔽工程的合理布局和适当规模,又有效解决了人防医疗救护、人防专业队等工程不足的问题。三是做好“兼顾设防”文章。坚持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兼顾人防防护要求,平面布局和战时功能必须根据战术技术要求统一安排,做到标准不减,等级不降。同时,明确了采取“兼顾”工程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平战转换的设备、构件和材料所需经费无须投资者承担等做法,并以配套的措施相制约,促进“兼顾设防”工程的顺利推进。近年来,隆昌市每年“兼顾工程”的总量都达到审批设项建目的一半左右,成为人防工程总量增长的主要途径。

     二、把好“六个”关口,打造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 

     省委、省政府把隆昌市定位为成渝经济示范区和川南桥头堡重要中心城市,这也为民防建设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潜力。要让潜力变为发展成果,就必须要把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融为一体,理顺工作关系,构建一个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主动融入城市建设大局,与发展和改革、规划、住建等部门密切协作,在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每个管理环节中都建立起相互支持、共同把关的工作关系,实现了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控。具体是把好六个关口:一是把好立项关。发展和改革部门在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立项时,将立项批复抄送给人防主管部门,使人防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项目信息,及时提供跟踪服务。二是把好规划关。将人防部门的审批文书作为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并纳入规划审批材料告知单中的必要内容。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修建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人防提出书面意见);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必须出具由人防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和人防建设费缴费单(如果是易地建设,则必须出具易地建设费缴费单)。三是把好收费关。城市建设收费中心在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或人防建设费时,建设单位必须出具人防部门核发的人防易地建设证明文件或人防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并及时向人防主管部门通报建设项目缴费情况;没有缴费或缴费不足,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四是把好建设关。建设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必须出具由人防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质监手续证明文件或易地建设费缴费单;将涉及人防部门的审批文书作为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并纳入建设审批材料告知单中的必要内容。五是把好验收关。《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人防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不得验收备案。建设部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必须出具由人防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或易地建设证明文件。六是把好房屋销售和不动产登记关。房管部门在办理房屋销售、房屋交付使用和建设项目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时,建设单位必须出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证明书;将涉及民防部门的审批文书作为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前置条件,并纳入审批材料告知单中的必要内容。另外,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建设单位还必须出具经人防部门认可的人防工程所有权确认图纸。在这样的管理机制作用下,人防工程建设的“进口关”和“出口关”都得到了有效保障,真正做到了“应建必建,应收必收”。

    三、健全内部审批体系,提升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新水平 

      狠抓内部管理,在规范项目审批管理体系上下功夫,工作质效得到全面提升。一是建立组织,明确职责。成立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小组,成员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二是坚持程序,集体决策。材料接收、审批建议等环节分开进行,最后结果经集体讨论后决定,并形成纪要,确保项目审批经得起问,经得起查。三是强化管理,不断复核。设定了四个环节:施工图纸审查时复核、在施工放线时复核、项目竣工验收时复核和项目交付使用时根据房管部门测绘报告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审批决定的建设单位,坚决依法查处,切实保证了人防工程建设规范有序。 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助推人防工程建设新发展严格依法行政,突出民防法治建设,以载体创新推进民防事业新发展。一是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强队伍,提效能。先后聘请律师、咨询相关法律人员,协调隆昌市法院行政办案人员,向隆昌市住建局和安监局等执法部门学习执法流程文书等经验,引进近2名本科以上专业人员,并配齐执法设备设施,形成了以老带新、能力全面的执法队伍。严执法,促发展。持续开展集中清欠工作,做好全市区域人防执法稽查,全面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搞变通的做法,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二是增强工程巡查监察能力。组织专人对区域范围立项未开工和开工未竣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排查,综合统计分析,查找项目推进缓慢原因。对违反工程建设规定的项目,进入执法程序依法查处;对因资金链紧张、股东变更等因素停工的项目,发函督促其尽快复工,确保人防工程建设义务得到落实。三是增强法律法规执行能力。吃透政策,抓好《四川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贯彻执行,明确新的配建标准,为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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