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民防应急处

发布时间: 2013-08-09 作者: 来源:四川省人防办 点击: 次 字体:【

(一)负责与政府应急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衔接工作。组织协调人民防空资源,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援。

(二)参与制定应急救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拟订省级民防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全省民防应急救援方案和保障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四)指导民防应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建设及训练。

(五)制订人防(民防)教育计划,指导全省人防(民防)避难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公民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民防宣传教育中心的建设管理。

(六)组织人防(民防)避难场所的规划、利用和管理。

(七)承担民防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调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和重大事件中的人员、物资应急疏散。

(八)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成都市十二北街18

   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28-85450419

    负责人:张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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