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双流综合训练基地车道完善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8-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次 字体:【

第一章磋商邀请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双流综合训练基地车道完善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CDCY-2021-0802

2.采购项目名称:双流综合训练基地车道完善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总金额75万元。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银河路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1.2建设概况:综合训练基地1#、2#地下室车道入口玻璃雨棚,建筑面积455.6㎡,建筑高度檐口3.06米屋脊高度3.359米,骨架采用薄壁圆管(规格详见施工图)、屋面采用点式夹胶玻璃、雨棚除入口外另三方采用304不锈钢栏杆,所有钢材均做喷砂除锈处理,油漆为环氧富锌底漆、中间云铁、聚氨酯面漆(颜色由甲方确定)。

1.3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清单为准

1.4工期:30日历天。

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房建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别二级或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 1 名的: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或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无亏损。

4)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的钢结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成交(中选)通知书或合同。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6)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成交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84日至20218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30—17:00时,在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E5,1502-1508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磋商文件

①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3.采购代理机构人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17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E3区1509号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银河路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028-8613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E5,1502-1508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028-8602662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银河路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联系人:先生

电  话:028-86136051

1.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E51502-1508号

联系人:先生

  话: 028-86026626

1.1.4

项目名称

双流综合训练基地车道完善项目(第二次)

1.1.5

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银河路四川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1.3.1

项目范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房建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别二级或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 1 名的: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或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无亏损。

(4)业绩要求:3(2018至今具有不少于1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的钢结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成交(中选)通知书或合同。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6)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成交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

1.10.4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8  17日 10时00 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若供应商没有书面确认收到,视为已收到。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若供应商没有书面确认收到,视为已收到。

3.2.3

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的报价方式。

本次最高限价:677868.99(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报价中需包含需支付的设计服务费14000元。

3.3.1

磋商申请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磋商保证金

1、每个标段磋商保证金的金额:0

2、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方式,由供应商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递交。

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供应商必须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转至如下保证金账户,并在电子汇单上注明该项磋商保证金所对应招标项目的简称。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6点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之前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磋商保证金为有效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四川分行营业部草市营业室

收款账号:4402202019100201060

3、供应商应将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收据复印件或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等缴纳凭证文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4、退保证金资料与响应文件同时于开标现场一并递交。

①保证金递交银行回单盖公章;②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凭以上资料退还保证金。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响应文件的;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三)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6.4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壹份正本,份副本,电子文档壹份,提供壹份U盘或光盘(包含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但可不包含需扫描才能装入的材料)。供应商成交后,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再提供贰份副本。

3.6.5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地  点: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相互交叉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

7.2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公示期3个工作日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成交价的 10%。缴纳方式:只接受以保函的形式提交

8.1

签约履行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备选方案除外)。即:

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2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响应文件存在虚假,在评审阶段,磋商小组应将该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采购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人或成交资格。

10.3

磋商文件的解释

磋商文件的解释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释。对采购人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按照磋商文件所使用的词句、磋商文件的有关条款、磋商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10.4

编页码和小签

(1)响应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供应商可以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位置小签,也可不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3)小签可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0.5

低于成本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 85%同时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2)磋商小组对该供应商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成员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供应商低于成本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并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10.6

压证施工制度

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成交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10.7

增加工程量的管理

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10%的,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的程序办理。

10.8

代理服务费

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10.9

设计费用说明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支付设计单位14000元的设计服务费。(业主支付的工程款项中包含设计造价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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