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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五公开

关于印发《四川省人防行业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1 作者: 来源:四川省人防办 点击: 次 字体:【

各市(州)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人防从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通知》(国人防〔2019〕6号)精神,省人防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防行业整治,现将《四川省人防行业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人防行业整治实施方案

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四川省人防行业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四川省人防行业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人民防空战略思想为指导,注重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思考谋划人防行业建设,紧扣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重要部署和国家人防办的重大工作安排,强化以战领建、平战统筹、问题导向、质量至上、法治思维,加强对人防从业企业的监管,切实解决当前人防行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升人防行业素质能力,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依法查处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清查清理人防企业资质,复检复查人防设备质量,依法依规处理问题企业,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完善政策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优胜劣汰的从业环境,确保行业整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国家关于开展行业整治的部署要求取得实效,确保通过整治推动全省人防行业提质增效、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范围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并取得国家人防办或省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图审查、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防护设备检测企业,省外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监理甲级资质和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安装入川备案企业。整治对象共179家。

(一)设计企业。省内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2家,省外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入川备案企业19家,省内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企业5家。

(二)施工图审查企业。省内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企业3家。

(三)监理企业。省内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8家,外省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入川备案企业5家,省内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企业34家、监理丙级资质企业51家。

(四)防护(化)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40家,省内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1家,省外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安装入川备案企业8家。

(五)防护设备检测企业。国人防〔2017〕271号文件出台后,通过评审、认定、备案的省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企业3家。

  四、整治内容

重点是复核企业资质、核查企业从业能力、核查设备质量,整改存在问题、处理违法主体,完善法规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创新措施手段。

(一)核查企业资质。省人防办成立工作班子,对取得资质的设计、监理、审图、生产安装、设备检测企业进行复核。重点复核企业公司章程、工商注册信息、个人征信记录、法人信息、注册资金、资质有效期限、企业地址、经营范围以及相关资料等(本次复核认定条件见附件)。

(二)核查企业从业能力。综合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业绩、资质等情况,重点核查企业从业人员、设备、场地、办公生产环境、制度机制、管理状况、安全生产安装、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人防从业要求。

(三)核查产品质量。结合2019年全国人防“高质量发展年”活动,抽检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重点抽查防护设备出厂前的材料参数、生产工艺、生产流程、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备隐蔽前安装是否具备出厂检测报告、是否经过责任验收、设备是否变形、各部件连接是否稳固可靠、设备吊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功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等;抽检复查2013年以来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重点抽查钢结构防护密闭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是否符合战术技术要求,是否丢失损坏、是否锈蚀老化、是否有差错事故,设备维护保养、集中存放、标志标识等是否符合要求;防化设备,重点抽查过滤器,根据需要可聘请专家对防护(化)设备进行实爆或实测实毒检验;对出现过质量问题或者群众反映有质量问题企业的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查询企业经营行为。分析研判举报和网络媒体曝光重要线索,抽检企业是否有组织参与价格联盟恶意竞争等不正当行为(政府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是否有挂靠生产和允许其他企业挂靠生产,是否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擅自更改图纸生产防护设备导致产品出现影响抗力和密闭性的质量缺陷,采购原材料质量是否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是否偷工减料制造、销售伪劣防护设备,是否有外协加工或外购防护主要部件(如门扇、门框),是否有跨省生产、销售、安装防护设备。是否有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

五、方法步骤

本次行业整治,结合国家人防办的统一部署,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采取统一部署、关口前移、上下联动、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查漏补缺、边整边改、完善标准、创新机制以及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法步骤组织实施,具体分5个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28日前)

1.受领上级任务。认真领会、吃透国人防〔2019〕6号文件和南京培训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此次人防行业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实施计划。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四川省人防行业整治实施计划,及时下发通知,明确此次行业整治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整治对象、整治内容、任务分工、方法步骤、措施要求等。

3.平台搜集信息。督导本省区域内设计甲级、防护(化)设备企业登陆中国人民防空“人防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2月底前完成企业目前相关信息填报电子版和纸质文档并转报国家人防办。

4.动员部署任务。3月28日前组织召开有人防从业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行业整治动员部署会,进行宣传发动、安排任务、明确要求等。

(二)资料复核阶段(2019年3月20日前)。在充分运用2018年工程处全省调研和成都市行业从业能力核查结果的基础上,2019年2月组织力量精准复核设计、监理、审图、生产安装、设备检测5类企业工商信息、资质认定、备案审查、国家和省人防网站公告信息、质量监管平台信息等情况,掌握翔实的基础资料。

(三)整治实施阶段(2019年5月21日前)

1.4月10日前,按国家人防办统一下发的题库,集中组织防护(化)设备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业理论考试。

2.4月11日开始,组织对人防从业企业从业能力现场核查,4月底前向国家人防办上报人防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资质核查结果和整改情况,5月17日前完成人防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素质能力、生产规模、精细化管理、产品质量、经营状况、诚信守法等核查。

3.5月18前,收集整理从业能力核查情况、梳理问题清单、分析研判问题原因、研究处理意见。

(四)上报核查情况阶段(2019年9月底前)。按国家人防办要求,7月底前上报资质整改复核和资质处理具体意见,9月底前按国家人防办对达不到从业条件、违法违规经营企业的处理结论,及时告知相关企业并在人防网站公告。(五)总结上报阶段(2019年11月底前)。全面梳理形成人防行业整治工作成果,形成有价值的经验材料上报国家人防办。

六、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

以人防行业整治为契机,落实人防系统“国家层面定政策法规、省级搞审批督导、市县抓监管落实”的基本职能定位,切实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见真章,在完成国家人防办重大部署中求实效,在推动我省人防工程提质增效上下硬功,厘清各级人防办职能定位、完善政策制度、创新方法手段,着力形成补短板、阶段性和管长远的成果。为全面掌握情况、摸清矛盾问题、吸纳经验做法,拟采取征求意见、现地调研、试点引路(市级人防办具体研究课题另作专门安排)等方式,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重点思考和研讨:

(一)各级人防办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建立完善规范的人防从业企业档案资料和监管流程。

(二)探索人防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后,各级人防办对从业企业监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撰写上报有价值的经验材料。

(三)各级人防办根据职能定位建立行政审批、落实属地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建立与市场监管、住建和规划等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

(四)省人防办建立人防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落实人防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红黑名单公示制度。

(五)创新方法手段,全面推行“人防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运用,落实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身份信息网上认证,建立全面、动态、精准、高效的监管体系。

(六)落实国家人防办重新修订完善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质量检测标准、质量管理办法3项行政许可制度。

(七)协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相关的配套实施办法、规范人防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制度规定。

七、工作班子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人防行业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防办成立人防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由省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英权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防办二级巡视员易世奎担任副组长,省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高顺等为成员。

(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质核查组、从业能力及质量核查组、专家咨询组。

(三)任务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管理处,由高顺兼任办公室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闫华担任副组长,该处其余人员按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具体负责本次行业整治工作的总体筹划协调、部署整治任务、督导整改落实、成果运用、推进建章立制等工作。

2.资质核查组。由闫华兼任组长,罗子钦、姜爱华、郑灿为成员。具体负责核查企业资质、梳理企业名录、收集上报企业基本信息、发布(网站)相关公告等。

3.从业能力及质量核查组。由工程建设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罗子钦担任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郑灿、抽调成都市人防办调研员楚晓飞为成员。具体负责制定核查的办法、标准以及核查企业的综合条件、人员、场地、设备、质检、规章制度、设备生产安装能力指标等。

4.专家咨询组。由楚晓飞兼任组长,商请省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参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施工图审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防护设备检测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次行业整治的技术咨询、工商注册信息、质量体系认证、图纸审查、设备技术检测、搜集技术信息(含视频、图像资料),为复核企业资质、复查产品质量、督导问题整改、处罚责任主体或调研成果、完善监管措施等行业整治具体行动提出意见。

八、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

没有高质量的人防工程,就没有战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市县人防办和各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行业整治工作,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战略目标和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发展战略,充分认识人防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人防办关于人防行业整治工作的要求上来,把做好人防行业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从强化政治责任落实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打赢人防行业整治这场硬仗。

(二)严密组织。人防行业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特别是针对近年来人防从业企业出现数量剧增、素质良莠不齐、产能严重过剩、无序竞争加剧等问题,负责行业整治的工作班子,要严格按照人防行业整治实施方案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方法组织实施,合理计划、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全面收尾;市县人防办要把此次从业行业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关口前移,主要领导亲自抓配合、抓落实,合力推进行业整治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各受检企业要按国家人防办统一部署和全省人防行业整治行动要求,在搞好自查自纠基础上,依法依规自觉接受核查;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统筹确定重点对象范围和比例,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确实提升核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企业资质核查期间,暂停受理企业资质信息变更办理事项。

(三)严明纪律。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制思维,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对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经营行为、诚信自律和人防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规范到基层各类检查活动十条措施》,对顶风违纪、阳奉阴违、玩忽职守、松软不力、搞变通打折扣的工作人员,严格追究责任、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举报电话或举报邮箱),对行业整治中可能出现的负面信息,预有准备、及时应对、主动发声、正面引导,为行业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四)搞好保障。各级人防部门要统筹安排年度工作,抽调专门力量、选派专业骨干负责本次行业整治工作,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根据国家人防办通知精神,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予以加强技术力量,整治活动经费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可按专项活动从中央补助地方的工程质量普查经费中统筹安排);针对此次行业整治点多、面广、战线长,各级在严格遵守公务用车规定、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的前提下,要合理调配车辆和驾驶员,保障此次行业整治工作高效进行。

附件:

   1.关于成立人民防空行业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2.关于印发《四川省人防行业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关于暂停受理人防行业资质信息变更的通知

4.关于召开人防行业整治动员会的通知5.关于人防行业整治抽调人员的通知

6.关于人防行业整治购买中介服务的请示

7.人防行业从业能力整治工作流程

8.人防行业从业能力整治问题清单模板

9.人防行业从业企业红黑名单模板

10.关于公布人防行业整治社会监督方式的通知

11.1人防工程设计企业信息统计表

11.2人防工程设计企业核查表

11.3人防工程设计企业核查处理办法

12.1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核查表

12.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核查处理办法

13.1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统计表

13.2人防工程监理企业核查表

13.3人防工程监理企业核查处理办法

14.1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企业信息统计表

14.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企业核查表

14.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企业核查处理办法

15.1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核查表

15.2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核查处理办法

16.1人防工程审图企业信息统计表

16.2人防工程审图企业核查表

16.3人防工程审图企业核查处理办法

17.人防行业整治及工程质量普查督查任务推进表

18.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规范到基层各类检查活动十条措施》的通知

(附件具体内容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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