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国家人防办取消了人民防空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及相关备案要求,具有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防护设备销售活动。建设单位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要求,从全国范围内已取得《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的企业采购防护设备。企业名录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政务服务栏—人防行业服务管理平台—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服务系统—人防生产企业查询模块内查询。
主办单位:省国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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